在強夯地基中,強夯地基的施工方案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參數標準,即強夯地基的退錘標準和夯坑的夯沉標準,即每個夯點的錘擊數和終形成的夯坑深度,直接關系到強夯地基的工程量和強夯地基的報價。一般低夯能的標準是后一擊第二擊的平均夯沉小于5cm。具體參數請參考之前發布的技術文件:強夯地基夯實標準。夯坑的總夯沉量與場地/標高、土方是否充足有關。因此,確定強夯地基中每擊的夯擊量非常重要。
我們常用的測量夯沉的方法是用水平儀和塔尺。具體步驟是:選擇合適的位置設置水準儀,一般是地勢較高,與夯點有足夠安全距離的地方。夯錘對準夯點后,將塔尺垂直放置在夯錘上,進行一次測量,將塔尺讀數記錄在強夯地基夯擊記錄表上,提起錘進行一次夯擊,再次將塔尺垂直放置在夯錘上,讀取并記錄塔尺讀數,兩次數據之差即為本次夯擊的夯沉量。當第二次夯擊沉降的平均值滿足強夯地基標準中的平均值時,為合格。
一點夯擊完成后,夯擊點的總沉降量可通過夯擊記錄表得到。點夯完成后,可現場整平夯坑,按每100平方米夯點數計算強夯地基后的總夯沉量。這些數據可以與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底層設計標高進行比較,以確定是否需要引入或清除多余的土方。
強夯地基處理前,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地方選擇一個或幾個試驗區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試驗區的數量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凌亂程度、建筑規模和建筑類型確定。庫存強夯地基公司下,強夯地基公司的強夯地基搬運保證措施:
1、搗固機就位墊平車,搗固錘放在搗固點上,前錘。夯錘中心位移不得大于15cm。
2.搗固機平穩啟動錘。如果夯坑傾斜,應從夯坑開始回填夯實,以保證夯能的有效傳遞。
3.主夯點和次夯點之間的夯擊間隔不得小于24小時。
4.強夯地基之前,清除場地上方和下方的障礙物。消除范圍為:當擊夯能量為800 ~ 2000 kN·m時,夯點與地表障礙物的水平間距應大于20m,夯點與地下障礙物的水平間距應大于10m,夯點與空中障礙物的間距應大于18m。當擊實能量再次增大時,上述安全間隔應適當增大。
5、使用起重機應遵守操作規程。為防止設備在搗固過程中受到傷害,起重機應有防護設備和方法,并經常檢查和維護相關部件。
6.施工過程中,應定期檢查夯錘、脫鉤設備、起重臂、起重索具等關鍵部件。當發現問題時,必須及時采取有用的措施。
7、強夯地基施工必須實行統一指揮,各崗位分工明確,各司其職。
8、夯(hāng)錘起落過程中,除吊車司機外,所有人員退到安全線。現場工人應戴安全帽。
9、如強夯地基處,有碎石等易飛濺物,根據不同情況,對打夯機和施工人員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10,強夯地基振蕩對已完工或在建建筑物的周轉有影響,應采取防震措施(問題解決的指針),如開挖防震溝。